跳到主要內容區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113學年度補助大專院校原住民族知識研究及教學活動計畫(原住民專班課程及通識課程)」1份,請於113年7月31日前備文並附申請計畫書。

說明:
一、實施期程:113年9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
二、補助對象: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原住民族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之國內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三、補助額度:
1.原住民專班課程: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整。已獲本會補助整合型計畫者,不得申請該課程。
2.通識課程:規劃2學分以上課程,每校最高補助20萬元。
四、審核作業:由本會邀集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書面審查,總平均分數達80分者,始得列為補助對象。
五、經費請撥及核銷:113學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檢送領據及成果報告書1式3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補助經費分攤表及經費結報明細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