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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基礎通識教育中心視聽教室管理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 : 2020-02-04

壹、目的

    為提供教師與學生良好之視聽學習環境,並充分發揮基礎通識教育中心視聽教室(以下簡稱本視聽室)之實際效用特訂定本作業要點以供遵循。

貳、使用對象

    以基礎通識教育中心專兼任教師為優先使用對象,於此原則下外系教師亦可借用。

參、借用辦法

  1. 本視聽室以支援全校通識教育課程教學為優先,不提供學生活動之申請。
  2. 本視聽室不得排定學期固定課程,原則上於使用當日前八日內提出申請借用,但會議或支援相關教學計畫所舉辦活動者除外。外系教師若欲借用本視聽室請於使用前三天向中心辦公室洽詢借用情形。
  3. 本視聽室之使用優先順序以申請登記時間先後順序為主。
  4. 借用本視聽室時,親自至中心辦公室辦理借用手續。
  5. 為確保本視聽室之物品安全,請授課教師親自至中心辦公室領取並交還鑰匙與遙控器。

肆、使用規則

  1. 本視聽室禁止攜帶食品及飲料入內。
  2. 本視聽室禁止喧嘩、嬉鬧、睡覺及所有不雅之行為。
  3. 使用本視聽室各項設備時須依操作規定使用,若有任何問題請洽中心辦公室,切勿自行處理或變更機器設定。

伍、本辦法經基礎通識教育中心中心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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