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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提升中文閱讀寫作能力獎勵要點

發佈日期 : 2020-02-04

一、宗旨:為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施行,強化中文教學的實用與創新,提升本校學生中文閱讀、寫作能力,增進學生之文化涵養,鼓勵學生積極追求中文運用能力之成長,茲訂定「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提升中文閱讀寫作能力獎勵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辦法由基礎通識教育中心推動施行,國文組專兼任授課教師督導、鼓勵學生參與。

三、各項獎勵活動與獎勵對象

(一)本國語文能力測驗

本校四技日間部一年級學生,修習大一國文期間,須參加上、下學期各一次的本國語文能力測驗。兩次全校性會考,成績優異名列前50名者。若成績相同,則比較寫作成績,寫作成績相同,則不以50名為限,增額錄取,各予以2000元獎勵金。後測總成績較前測進步達下列各級距標準者,予以獎勵:

  1.  條件:前測總成績49分(含)以下,若後測總成績滿足以下情況,給予最高獎金:

1-1 後測總成績進步15分(含)以上者,各予800元獎勵金。

1-2 後測總成績60分(含)以上者,各予900元獎勵金。

1-3 後測總成績65分(含)以上者,各予1000元獎勵金。

1-4 後測總成績75分(含)以上者,各予1200元獎勵金。

  1. 條件:前測總成績50-59分,若後測總成績滿足以下情況,給予最高獎金:

2-1 後測總成績進步10分(含)以上者,各予900元獎勵金。

2-2 後測總成績65分(含)以上者,各予1000元獎勵金。

2-3 後測總成績75分(含)以上者,各予1200元獎勵金。

3. 前測總成績60-69分,若後測總成績滿足以下情況,給予最高獎金:3-1 後測總成績進步5分(含)以上者,各予1000元獎勵金。

3-2 後測總成績75分(含)以上者,各予1200元獎勵金。

4. 前測總成績70分(含)以上,後測總成績進步5分(含)以上者,各予1200元獎勵金。

(二)中文能力檢定

本校各學制學生,報名參加校外舉辦之中文能力檢定,通過中級或中高級或高級檢定,其證書列於技專資料庫者,檢具證明文件向基礎通識教育中心提出申請,分別予以1000元、2000元、3000元獎勵金。

(三)徵文寫作比賽

      本校各學制學生,報名參加校內外舉辦之各種徵文寫作比賽,獲得前3名或佳作者,檢具獲獎證明及作品向基礎通識教育中心提出申請,由國文組教師審議,視比賽規模及性質,核發適當金額之獎勵金

四、以上各項活動、課程、競賽之獎勵金,依據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成就學生金匠人才獎勵要點」,由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提撥經費支應,並可專案簽請校長同意辦理獎勵事宜。

五、本要點經校級計畫管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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